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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俗 文 化 · 典 故 第 1008 篇

芦笙贺新居

民俗 文化典故

典 故 全 文

  西南地区许多少数民族保留多种习俗歌舞,用以颂赞祖先、 教育后代、倾述爱慕、 欢庆婚嫁、哀悼亡灵。如景颇族居民用目脑纵歌舞进行历史教育;佤族居民建成新房后,群众来跳贺新居舞;、居民用跳丧事舞和跳丧悼念亡者。   跳乐亦称跳月、跳弦、跳脚,是持乐器边奏边舞的形式,也可以合着乐曲跳舞。所用乐器有芦笙、葫芦笙、三弦、琵琶、月琴等。这种形式历史悠久,《诗经》中的“君子阳阳,左持簧”,即古代关于持笙簧乐器跳舞的描述,秦汉前已盛行于南方。在西南地区苗、、壮、瑶、水、布依、拉祜各民族中广泛流行的芦笙舞,即是这种古老形式的发展,舞蹈动作偏重脚部,多见走矮步、快速踢脚。在民间常见用于驱恶禳灾、仪礼娱乐、传情择偶等活动中。近年来村寨间进行的大型娱乐竞技,促进了芦笙乐舞技巧的发展。   鼓舞分以鼓伴舞和击鼓而舞两种。鼓以特有的音色和节奏,在舞蹈中起重要作用。因取材造型不同,又有铜鼓舞、象脚鼓舞、木鼓舞、羊皮鼓舞、长鼓舞、手鼓舞之分,舞蹈动作各具民族特点。秦汉时,铜鼓已流行于南方,现在壮、苗、瑶、黎、水、各族,仍有以铜鼓伴奏的舞蹈,鼓者边奏边舞,舞者边歌边舞。象脚鼓是南方多种民族的乐器。傣族的象脚鼓舞随鼓的击打胯部扭动和跳跃动作较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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