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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 · 典 故
民 俗 文 化 · 典 故 第 1622 篇

接伞和送伞

民俗 文化典故

典 故 全 文

  婚嫁习俗。成婚后第三天是新娘“回门”(即回娘家)的日子。新婚夫妇回到娘家,小舅子立即上前接过新郎手上的伞,名为“接伞”。新郎也随即打赏“利是”和“舅仔鞋金”。接着,岳父母盛宴招待新女婿,家族中叔伯兄弟等亲属也请来欢叙。临别之际,小舅子端来一盆清水给新郎洗脸,并把伞送回给新郎,名为“送伞”。鹤山各地过去新婚夫妇“三朝回门”的例俗大同小异,在鹤山客家人聚居地区,一些乡村以前的婚俗则是新婚后满十二天才能回门,当天来回,不能在娘家过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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