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俗 · 典 故
民 俗 文 化 · 典 故 第 1682 篇

云南白族婚俗

民俗 文化典故

典 故 全 文

  白族的婚姻共有三种形式:一是嫁女儿到男家,这种形式占大多数;二是招姑爷上门,这种情况主要是女方父母没有儿子,即使有也是痴憨病残等,所以才招姑爷上门。上门的姑爷必须改换为女方的姓氏,再由女方长辈重新取名;三是"卷帐回门"的形式,即男女双方结婚后七日,妻子带着丈夫携帐子、被褥回女方家居住。因为女方家虽有兄弟,但年龄太小,父母年迈,只好“卷帐回门"来赡养老人和照顾年幼的弟妹。等弟弟长大结婚后,男方这才带着妻子回到男方家生活。这三种婚姻形式由来已久,至今沿用。但不管属于哪一种婚姻形式,婚期和婚礼的过程基本上是一致的。只不过招姑爷上门是女娶男,而不是男娶女,双方的角色互换而已。   儿子成婚后,一般都与父母分居,另外组织小家庭。父母和谁一起生活,由父母自己选择,一般选择与幼子一块生活的居多。因此,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是白族普遍的家庭组织形式。   按白族的习俗,如果丈夫去世,妻子可以终身守节,也可以另嫁,但另嫁时不得带走前夫的家产。在个别地区,还有转房的习俗,兄死后,嫂可以嫁给弟弟,称为叔就嫂,但这种现象现在已不多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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